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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节能工作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西安亚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8-07-24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神木县、府谷县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业、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等法规制度要求,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能源审计、节能监察、节能评估、节能技术咨询和培训等工作中的智囊作用,现就面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等公开征集节能工作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熟悉行业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熟悉行业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

  (二)熟悉能源(节能)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行业工艺和用能设备,承担过设计、诊断、研究、改造、标准(规范、指南)制定或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放宽;

  (四)在节能工作中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五)具有能源(节能)咨询、能源审计、节能评估、(能源)节能规范(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申请

  符合以上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个人自荐、专家推荐和单位推荐方式,填写《节能工作专家库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pdf、word电子文档各一份),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节能中心)。

  三、审核入库

  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请人选进行资格评审,并核定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名单,经我委网站公示后选入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四、有关要求

  各市区发改部门、有关企业、高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节能专家库建设工作,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省发展改革委  王少勋

        省节能中心    苗杨  申娜   029-87384007

  电子邮箱:sxjnps@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路许士庙街4号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408室  邮编 710003

  附件:节能工作专家库信息登记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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