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代赈〔2016〕95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为做好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范围是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结合“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以贫困乡村山水田林综合治理、片区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跨省或跨市(县)乡村断头路等项目为安排重点,着力提升贫困乡村基础设施综合支撑能力。
二、每个市编报2个拟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原则上2016年已安排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的县,2017年不再申报,列入拟建的示范项目,应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三、请认真组织开展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筛选和编报工作,务必于8月15日前,将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含电子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报我委,项目同步从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
附件:xx市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