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计财〔2014〕205号
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经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2015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各专项指南要求,抓紧组织2015年农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
二、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合理设立绩效目标
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以及附件规定的项目申报格式,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
三、严格项目审核,按程序申报
各市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按专项资金类别进行分类汇总、排序(汇总表请用项目资金申请表格式),按时报送。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中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及要求办理。
2、2015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并行申报的方式,各单位要在按时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通过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专项资金项目库软件地址: http://xmk.sf.gov.cn。2015年专项资金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3.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项目申报有具体要求的按各专项项目指南规定执行。
4.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各1份,抄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nytjhc@163.com。
5、凡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在符合项目要求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可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申报。
6、商洛市、宜川县要根据指南要求,强化资金统筹,提出专项资金整体方案,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2. 2015年农村沼气项目申报指南
3. 2015年农技推广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4. 2015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项目指南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1
2015年农业科技创新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提升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能力、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促进我省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战略,围绕全省农业升级转型需要,以“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粮、果、畜、菜、茶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整合资源,研发、集成、转化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农业科技竞争力,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
二、扶持重点和方向
(一)重大科技研发类项目
围绕我省主导产业,瞄准事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点领域和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采用自主研发、自主创新、集中攻关的方式,实现重点突破,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根据全省各地意见征求情况和省厅相关处、局意见建议,申报课题方向确定为:
1、大宗作物类
(1)重点支持大宗粮食作物高产高效栽培、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农机农艺相结合等研发;
(2)重点支持农作物旱作栽培、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技术研发;
(3)重点支持稻油作物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研发;
(4)重点支持马铃薯高产高效栽培、晚疫病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全程机械化生产等研发。
2、果业类
(5)重点支持苹果新品种选育、矮化密植等综合配套技术研发;
(6)重点支持秦岭北麓猕猴桃安全生产及秦岭南麓猕猴桃生产关键技术研发。
3、畜牧类
(7)重点支持生猪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及模式研发;
(8)重点支持肉羊规模化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治关键技术、白绒山羊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等研发;
(9)重点支持规模奶牛场疫病风险综合控制技术研发。
4、园艺蔬菜类
(10)蔬菜、食用菌、花卉新品种研发和示范;
(11)重点支持设施蔬菜有机生产关键技术研发。
5、特色产业类
(12)重点支持陕南茶叶品种选育及标准化生产研究;
(13)重点支持小杂粮节本增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
(14)重点支持食用菌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
(15)重点支持时令水果安全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
(16)重点支持中药材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
(17)重点支持区域特色农产品标准化技术研发;
(18)重点支持魔芋品种选育及主要病害研究。
6、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类
(19)重点支持主要农产品全程质量防控、追溯、速检等关键技术研发;
(20)重点支持农业重金属和面源污染防控、复耕农田低产障碍等研究;
(21)农业耕地土壤修复综合技术研究。
7、综合类
(22)重点支持主要农产品的储藏保鲜、精深加工、电子农务等关键技术研发;
(23)农业重点领域大数据云平台研发;
(24)主要农产品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发。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立足生产实际和稳产增产防灾减灾要求,加强对现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熟化、优化、组装、配套、示范推广,形成一批成熟的技术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申报方向:
(1)大宗农作物高产高效安全技术集成转化推广;
(2)绿色有机果品综合技术转化推广;
(3)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转化推广;
(4)优势特色农业关键技术集成转化推广;
(5)农资、农机、农用设施转化推广;
(6)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集成转化推广;
(7)农业重大防灾减灾技术集成转化推广;
(8)农业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平台转化推广;
(9)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集成转化;
(10)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配套转化推广。
(三)农科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支持市级农科所重点实验室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必要的设施和仪器设备、培训设备、开展研究用的药品采购等。
(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支持小麦、生猪、奶山羊、玉米、蔬菜、小杂粮、樱桃、猕猴桃、魔芋、茶叶、食用菌1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支持产业体系编制发展规划,收集国内外重大信息,调研产业发展问题和方向,开展重大技术研发、农业新技术的组装集成、关键技术的破题和农技人员的培训等。
三、实施区域
(一)重大科技研发和关键成果转化类项目实施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市级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
(二)农科所实验室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市级农业科学研究所。
(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是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由首席科学家所在单位申报,全省范围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及标准
(一)重大科技研发、关键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的研发、集成、引进、示范、转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每个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申报资金量100-200万元,关键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资金量不超过50万元,农科所实验室条件建设项目申报资金量50万元。
(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体系工作运转。具体为编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规划,收集国内外重大农业产业技术信息,调研产业发展问题和方向,重大技术研发、农业新技术的组装集成、关键技术的破题和农技人员的培训等。每个体系提出1个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推广12项研究成果,解决12项制约产业发展重大难题,向农民推广12套“傻瓜”技术。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申报资金量不超过30万元。
五、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必须进行联合攻关,共同实施,每个项目协作单位不少于5家,跨地区、跨部门申报优先安排,项目实行课题组负责制,由牵头单位根据申报类别,自拟题目,自主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明确课题人员、职称、分工等,主持人要求高级以上职称。项目实行答辩评审,竞争立项。对于竞争少于3家的课题方向,原则上不予立项。每市(区)限报5项,厅属单位限报1项。
(二)成果转化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至少联合5家县级推广部门申报、实施,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实行答辩评审,竞争立项。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各限报5项,韩城市限报1项,厅属单位限报1项。
(三)农科所实验室条件建设项目,各市级农科所限报1项,2014年已支持过得不再申报,项目实行答辩评审,竞争立项。
(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1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限报1项。
六、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各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审核推荐工作,厅属单位直接申报。
(二)项目申报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项目,要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所有项目申报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牵头组织申报。主持人单位要与申报单位一致,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可以聘请专家主持。
(四)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不得申报;承担省级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往年项目实施不理想的不得申报;重复立项的不得申报;个人不得申报;各单位严格按指标申报,超量不予受理。
(五)商洛市、宜川县作为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将商洛市作为整体,切块资金200万元,由市农业局负责总体申报,不接受所属县区项目申报;宜川县切块资金100万元,由宜川县农业局申报。
(六)项目必须按附件要求编制按申报书。
附件
项目类别:
2015年陕西省农业科技创新转化项目
申报书(样本)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件:
主管部门(单位):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陕西省农业厅制
二〇一四年十月
农业科技创新转化项目申报书内容
一、立项背景及项目前景
二、项目前期已有的软、硬件基础
三、项目整体设计,包括整体思路、技术路线和技术指标
四、实施内容,包括主要内容、实施区域、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
五、项目主持人、参加单位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简介
六、资金使用和预期效益分析
七、其他附件
附件2
2015年农村沼气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总体思路
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以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村节能减排为目标,加大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加强沼气利用方式创新,开展农村能源新技术、新材料试验示范,稳步推进全省农村能源建设,探索示范推广综合利用新模式,使农村能源建设服务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服务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质量的提升。
二、资金支持重点
(一)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根据畜禽养殖发展现状,大力支持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有效处理养殖场粪污污染。严格执行我省地方标准《农村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农村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规范》和《农村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管理规范》,规范建设,包括前(预)处理系统、发酵池、后处理系统(贮粪池)和综合利用系统,配套沼液冲圈和太阳能增温设施,实现养殖场(户)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治理双重目标。
(二)清洁化生产试点。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结合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通过低碳、低耗能、零排放、全产业链、有机循环生产等循环农业模式为切入点,通过无害化利用、推广有机肥,实现农业生产污染零排放,农产品品质达到绿色和有机水平,加速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体系,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三)沼气配送试点。选择养殖条件较好,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以供气不低于100户为基础单元,就近在村庄周边建设运营独立,气压稳定的沼气供气站,采用运输工具收集周边气源的方式,或建设输气管道,通过供气站中转,供气入户,农户实行有偿使用。沼气站由村委会(合作社或沼气服务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维护,解决目前沼气工程沼气利用率低、供气困难等问题,为沼气集中供气提供经验。
(四)新技术试验示范。围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干馏技术、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等,开展研究示范,以推动我省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的研发、示范与推广,拓展农村能源工作内容。
(五)调研及培训。开展农村能源调查研究和技术培训,提高管理干部管理水平、业务骨干技术水平和沼气技工业务素质,解决管理技术人员知识老化、技工操作技能低、农户管护不合理等问题。发挥省农村沼气学校的优势,开展站长(主任)、业务骨干、基层推广人员3个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沼气池主体建设,保温设施建设,购置1.5立方米抽渣车一辆,配置灶具、管路、流量计、脱硫等设备,购置钢筋、水泥等建材,支付技工工资等。
(二)清洁化生产试点,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清洁化生产环节设施设备改善,农业生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循环农业全产业链条的打造,品牌塑造、有机肥使用、“美丽乡村”重点区域建设等。
(三)沼气配送试点,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气站、沼气运输车和农户输配管网建设。
(四)新技术试验示范,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多元化(光能、电能、风能、水能等)的探索、生物质产业发展、沼气原料的开发利用、沼气工作模式的探索与推广等。
(五)调研及技术培训,省级补助资金5-1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调查研究和培训等教材资料编印、师资聘请、学员食宿环节。
四、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由各市推荐申报,以前项目实施好、群众积极性高、绩效考核成绩好的县(区)优先安排。每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6处。
(二)清洁化生产试点,在农业产业优势突出,技术力量强,基础设施条件好,农村能源项目管理好的区域实施,由市农业局组织推荐,由园区、大社、大企、大场负责实施。每市限报1处。
(三)沼气配送试点在养殖条件较好,沼气工程运行正常,居住相对集中,沼气使用率高的村庄实施,由各市农业局组织申报,组织村委会(合作社或沼气服务公司)负责实施。每市限报1处。
(四)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由市级科研和能源单位申报并实施。每市限报1项。
(五)调研及培训项目,由省、市农村能源办(站)及陕西省农村沼气技术学校组织申报。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项目,要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商洛市沼气项目切块400万元资金,由市农业局按指南要求安排,并报省厅备案。所有项目不再申报,市农业局统一申报总体安排并参加评审答辩。
(四)养殖小区沼气工程项目,各市申报后,切块到市,由市农业局按要求安排到有关县(区),报省厅备案。
(五)清洁化生产试点、沼气配送试点及农村能源调研、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由市级农业局(委)及相关单位申报,省厅统一组织竞争答辩,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六)调研及培训由相关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
(七)省级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
附件3
2015年农技推广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全面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增强体系服务能力,特制订以下指南: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省现代农业需要,围绕全省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以提升农技人员素质、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技人员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技术示范,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覆盖率和农业科技贡献率,提升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二、扶持重点和方向
(一)主推技术类项目
支持各级农业部门围绕主导优势特色产业,集成推广核心、先进、实用技术,以傻瓜式、菜单式形式,覆盖促进农业科技进大场、大户、大企、大社、园区,建立示范点,辐射带动提升科技水平。申报项目方向确定为:
1、粮食高产高效栽培综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
重点支持水稻、油菜、马铃薯等旱作农业综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
2、猕猴桃有机生产综合生产技术
重点支持猕猴桃适栽品种、标准化栽培、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控等全套技术集成、示范;
3、肉羊生产综合生产技术
重点支持陕北、渭北肉羊产业发展技术集成、示范;
4、设施蔬菜安全高效综合生产技术
重点支持高效、高效益蔬菜品种的集约化育苗、有机栽培管理技术、连作障碍防控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集成、示范;
5、有机茶叶综合生产技术
重点支持陕南茶叶低产改造、品种选育、有机生产、田间机械化作业、茶叶初加工技术等技术集成、示范;
6、陕南食用菌综合生产技术
重点支持陕南食用菌综合配套技术集成、示范;
7、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
围绕全省5大主导产业,集成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集成并示范推广;
8、保护性耕作综合技术
集成完善主导产业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建设示范点并推广。
(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提升
对全省市、县、乡3级农技人员和农业局长(主任)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升素质。主要开展现代农业推广方法、现代农业理论、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重大农业技术、防灾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培训。对全省农技员学历教育对象为市、县、乡农技人员,通过考试选拔优秀的农技员进行专升本和农技推广硕士部分补贴。全省农技员学历教育对象为市、县、乡农技人员,通过考试选拔优秀的农技员进行专升本和农技推广硕士部分补贴。
(三)陕西省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建设
在2012年省厅认定的52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范围内(陕农业发【2012】4号),择优对能认真履行实训职责的基地,支持改善培训设施设备,开展技术人员实训等,主要包括教室条件改善、配置照相机、摄像机、多媒体设备等。
(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以基层为主,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示范基地建设,用于土地平整、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示范基地不少于100亩。
三、实施区域
(一)主推技术类项目,实施主体为省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科研机构,充分吸收现有技术,进行集成包装,在示范基地进行推广,项目执行结果要形成主推技术规范,由省厅统一安排全省范围内推广,并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3个。
(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以省农干校、市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为主。高级职称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承担。对市、县、乡3级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培训和学历教育。
(三)陕西省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建设,实施主体为52个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实训基地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培训基地、省农干校培训基地。
(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主体为县级农技推广机构。
四、资金使用方向及标准
(一)主推技术申报资金量不超过50万元。在自身研究和工作基础上,充分吸收现有技术,进行集成包装为傻瓜式、菜单式技术规范,在示范基地进行推广,项目执行结果要形成主推技术规范,由省厅统一安排全省范围内推广,并建立示范基地不少于3个,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提升资金主要用于市县乡3级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培训补贴。重点支持农业局长、农技机构主任站长、高级职称、骨干农技员、农技师资、农技员、非农专业农技员等7个层次的培训。农技员学历教育对象为市、县、乡农技人员,选拔优秀的农技员进行专升本函授全额补贴和农技推广硕士部分补贴。农技员培训人均补贴1500元,专升本函授人均补贴5000元,非农人员的农业专业教育人均1万元,推广硕士人均补贴1万元。
(三)陕西省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10-20万元,省农干校培训基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培训基地建设不超过50万元。
(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开展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示范基地建设,用于土地平整、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示范基地不少于100亩,示范基地建设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试验示范基地不得设立在高产创建、农业园区内。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五、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主推技术项目,必须由省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农业科研部门牵头,进行联合申报,对于全省范围内实施的每个项目协作单位不少于5家,对于区域内实施的每个项目协作单位不少于3家,鼓励跨市区联合申报。项目实行法人单位管理制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必须是高级农业职称,由主持人按照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背景、技术来源、技术内容、推广路线、采取措施、预期效果以及工作分工等。项目实行主持人答辩,专家评审,竞争立项,根据评审结构和专家建议,或实行指定单位联合实施。每市(区)限报2项,厅属单位限报1项。
(二)农技推广人员素质提升,由省农干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各
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机构组织申报,根据培训任务制定《2015年农技员培训实施方案》。省农干校培训名额为2000人,每市区限报1个培训机构,10个市培训名额为300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培训名额为50人。项目实行答辩评审,竞争立项。非农人员的农业专业教育由省农干校申报,50人。学历教育由县(区)级推荐,省级部门农技人员、市县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人员不得参加,省农业厅联合大学考试选拔进行,省厅将另文下达安排,专升本函授资助名额为100人,推广硕士资助名额为50人。项目实行答辩评审。
(三)陕西省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建设,实施主体为52个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实训基地,由市级农业局(委)推荐,不得超过3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培训基地、省农干校培训基地建设可直接申报。
(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市级农业局(委)负责推荐,限报3家,实施主体为农技推广机构,市级1家、县级2家。项目实行答辩评审,竞争立项。
六、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各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审核推荐工作,厅属单位直接申报,严格按照分配指标申报,超量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项目,要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不得申报。
(四)2014年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没有申报的、不积极的、存在问题的不得申报。
附件4
2015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项目指南
为扎实做好2015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目标,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依托农广校为主体的“一主多元”的培训体系,积极探索路径、创设制度、打造模式、积累经验,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资金扶持重点
(一)县级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实施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培训设施设备,视频教育系统等软硬件建设,提高职业农民培训基础。
(二)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市县推荐”、“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评价指标和认定程序,支持省、市、县分级开展高级、中级、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建立和完善职业农民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实行动态认定制度。
(三)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建立科技专家与职业农民 “一对一”或“一对多”帮扶指导关系,实行上门定期帮扶指导,为职业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其发展产业。
(四)省级师资培训。支持师资队伍建设,由省级有关培训单位对全省职业农民专兼职教师进行培训。
(五)“三网合一”工程建设。依托陕西农业信息网,启动职业农民培育网、农村视频网、农情信息监测网“三网合一”工程建设,以“空中课堂”形式开展网络辅导和在线教学。
三、实施区域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 县级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承担主体为县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用于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为50万元。
(二)职业农民认定管理项目承担主体为省、市级农民教育培办育公室,主要用于培育办公室对初、中、高级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项目补助不低于20万元。
(三)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项目承担主体为市级农业局,主要用于对帮扶指导教师的交通、资料等补助,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即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四)省级师资培训项目承担主体为省农业干部学校,主要用于承担职业农民培训的教师的补助,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五)“三网合一”工程按照厅党组要求,实施主体为省信息宣传中心,主要用于“三网合一”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为1000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县级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由县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应具法人资格,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场地完善。编制10人以上,专兼职教师不少于20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自有独立教学场地,设施条件完善,有功能完备的实训基地(租用的场地、设施等不能作为申报条件)。项目各市限报 2项,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限报1项。
(三)职业农民认定管理项目,由市级农业局(委)申报,应高度重视培育工作,设立有专门办公室,工作开展良好,职业农民档案库完备,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展。职业农民认定管理项目按培育对象人数计算申报,各市及杨凌、韩城市限报1 项。
(四)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项目,由各设区市和杨凌、韩城农业局(委)申报,应已建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上门指导制度,落实园区、大场、大社、大企技术干部和大学生助理派驻制度,帮助发展产业、解决实际问题工作开展顺利。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项目根据各市承担任务数量具体定,先按2000人培训任务量申报,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按500人任务量申报。
(五)省级师资培训项目,由省农业干部培训学校负责申报;“三网合一”工程建设项目由省宣传信息中心负责申报。
五、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县级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由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审核推荐工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对项目进行公开答辩,专家评审,打分排序,结合2014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绩效考核和相关项目实施情况最终确定。2014年已经安排的不予受理。
(二)职业农民认定管理项目,省级由省级单位直接申报。市级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项目由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局申报。评审结果经审核通过后切块下达。
(三)省级师资培训、“三网合一”工程建设项目由省农干校和厅信息宣传中心直接申报。
(四)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局要认真考察审核、择优筛选项目,负责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五)不受理重复立项项目,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2014年不愿意承担职业农民项目的单位(即没有申报的单位)、绩效考评差的单位不得申报。
附件1
陕西省2014年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管理申报书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填 制 日 期:
陕西省农业厅
制
陕西省财政厅
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二、项目实施目标
三、项目实施主要任务
四、项目实施经费预算
五、项目绩效目标
六、保障措施
附件2
陕西省2014年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
项目申报书
项目组织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填 报 日 期: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制
注 意 事 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填写不下的可以加页。
2.项目组织单位须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单位须为农业部门主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
3.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留存1份,其余按照申报要求报送。
4. “项目实施计划”要细化,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投入保障。
5.承诺书由同级政府填写,主要承诺予以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6.名单各申报单位务必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及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书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印发